行李,是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佩带、使用、舒适或者方便携带的必要的或者适当数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。
行李分类
中国航空公司的行李按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(托运行李)和非托运行李(未托运行李)。
托运行李包装
托运行李必须包装良好,锁好,捆绑牢固,能承受一定的压力,并能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,并应满足下列条件:
应锁上手提箱、包和手提包,以防物品丢失。
B两个以上的包装不能捆绑在一起。
其他物品不能附在C行李上。
d竹篮、网袋、绳索、草袋、塑料袋等不能用作行李包装。
e.行李内外应注明旅客姓名、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。
非托运行李(免费随身物品)
非托运行李的体积应放在旅客的前排座位下或封闭的行李架内。
a免费携带物品的重量限制为每名头等舱和商务舱乘客10公斤,每名经济舱乘客5公斤。
b持头等舱和商务舱机票的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;持经济舱机票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,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度、宽度和高度分别不得超过55cm、40cm和20cm。
超过上述重量、数量和体积限制的免费随身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。
托运行李
行李重量和体积限制
会计复制
a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,长度、宽度和高度分别不得超过100厘米、60厘米和40厘米。超过前款规定的行李,应当按照货物运输,不得按照行李运输。
b每件行李的最小重量不得小于2公斤,长度、宽度和高度分别不得小于30厘米、10厘米和20厘米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行李,不得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。
计件工作
a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,三面之和不得超过203cm;超过上述要求的行李,应事先经中国航空批准。
b每件行李的最小重量不得小于2公斤,长度、宽度和高度分别不得小于30厘米、10厘米和20厘米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行李,不得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。
不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
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托运或者装在行李中,也不得作为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:
危险品、枪支(猎枪、运动枪除外)、军警装备(含主要部件)、管制工具、活动物、鲜活易腐、气味明显的物品(如海鲜、榴莲等)。
不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货物
下列需要特别注意的物品,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托运或者装在行李中,但应当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。中国航空仅对旅客违反本规定造成的损害,在一般托运行李的基础上承担赔偿责任。
重要文件、商务文件和资料、旅行证件。
证券、货币、汇票、珠宝。
c贵金属及其制品。
d.古画和书法。
易碎易腐物品。
样品、印刷品或手稿。
g电子产品、数码产品、原装相机配件等。
h手机、随身听播放器、电脑软硬件等。
i.需要定期服用的个人药物。
对超过规定限额不宜带入客舱的货物,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处理:
根据所占用的行李分别购买机票。
B托运行李按免责规定办理,但必须根据旅客的意愿承担运输责任。
权重概念
适用范围
除逐件系统的免费行李限额外,基于重量的系统也适用于运输。
免费行李限额
A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,头等舱40公斤,公务舱30公斤,经济舱20公斤。
b持婴儿票的旅客免费携带10公斤的行李,可免费托运折叠婴儿车或摇篮。如果客舱空间允许,在列车长同意的情况下,可将其带入客舱。
计件工作(计件概念)
免费行李限额
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头等舱和公务舱旅客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,每件行李三面之和不大于158cm;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经济舱旅客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,每件行李三面之和e不应大于158cm,两件行李三面之和不应大于273cm,每件行李重量不应超过32kg。
b持婴儿票的旅客可免费托运一件行李,三面之和不得大于115cm,并可免费托运折叠婴儿车或摇篮。如果客舱空间允许,可在列车长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带入客舱。
超重行李率
超重行李率按当地货币公布的最高直接、单程、成人和经济舱运价的1.5%计算。